佛说孩子意外死亡

时间:2024-01-11 10:47:33
佛说孩子意外死亡

佛说孩子意外死亡

佛说孩子意外死亡,逝去才懂得珍惜,你后悔没有对孩子好一些,后悔当天发生的事,还有好多话没跟他说,可那都是过去式了。他做你孩子的这一世结束了,彼此的缘分尽了。

  佛说孩子意外死亡1

一、幼儿在家中意外死亡怎么办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但是以上规定只是对监护内容的一些概括性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只能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结合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及具体案情,由法官根据生活常识来界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以判断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

如果监护人因为严重过失,造成未成年人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罪名可能会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而这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棘手,主要是法官对于“情”和“理”的考量需要更加慎重。这种案件中,孩子的身体遭受重伤甚至死亡,对于其监护人来说已经是一个重大的打击。特别是在孩子受伤的情况下,对其监护人判处刑期较长的实刑的话,也不利于保障孩子的后续治疗和起居照顾,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建议法官在量刑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慎重作出判决。

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1、《民法通则》第18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条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7、《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三、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据此,该监护证明到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开具就可以了。

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就行了吧,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

  佛说孩子意外死亡2

接受现实,每个生命都有他个体因缘,缘起生,缘灭亡,你和你孩子缘已经尽,你是无法挽留的。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因缘注定,一期生命中你会遇到很多人,也会失去很多人,都是自然法则,这是人力无法改变的,人的力量非常有限,自然法则面前,我们只能接受现实,顺从未来。

地上一个一个送,天上一个一个接 ,终究会团圆。耳畔的风,山间的水,都是他们在陪你。


  

别人说再多都没用,这种悲伤,思念只有自己清楚。走出来也需要你自己,而且,无论你是否接受并且走出来,事实都不会改变。也就是说你恨也好,后悔自责也罢,伤心欲绝折磨自己,无论你怎么做。孩子都不会再回来,或许有别的办法比如找道士或者是马大仙通灵作为媒介传达你孩子的'现状。他不会再回到人世间了,你看不见也摸不到他,时间到了他的灵魂会再次投胎。他做你孩子的这一世结束了,彼此的缘分尽了。

除非你跨不过心里,想不开,冲动你也去寻死。但你去寻死就能挽回一切吗?你去死你孩子子就能活过来吗?你寻死就能见到孩子跟他再次相遇吗?你寻死的后果就是让其他亲人朋友又一次悲伤难过,你已经够难受了,要别人承受同等的二次伤害吗?

目前你能做的就是继续活着,哪怕心里千疮百孔。没事可以去一些寺庙,或者旅游出去放松下心情,孩子跟你心连心,你所看到的风景他也会看见。如果可以,做个善良的人,多帮助别人,少一些仇恨怨恨,行善积德。你做的好事得到的福报也会照应在孩子身上。

逝去才懂得珍惜,你后悔没有对孩子好一些,后悔当天发生的事,还有好多话没跟他说,可那都是过去式了。看眼前,经历过一次,珍惜眼前人,无论是你的丈夫或者你还在世的父母又或者其他对你好关心你的亲朋好友,你看看他们。从今往后别让自己再留有遗憾。

  佛说孩子意外死亡3

一个我们村的男孩。他家兄妹3个,他是老二,上面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妹妹。

男孩是兄妹3个当中最软弱的一个,妹妹比他小两三岁,却是个泼辣厉害的。记得小时候,他被妹妹打骂是家常便饭。他就是在哥哥和妹妹的夹缝中长大的,哥哥能打,妹妹也能欺负。

到得后来长大了,哥哥去当了义务兵,妹妹去了省城打工,他仿佛卸去了千斤重担,感觉一身都轻松了。或许是以前被压制得狠了,突然松懈下来,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开始好吃懒做,酗酒。他把老爹的最后一滴酒都偷来喝光,家里找不到什么吃食,他就打上了鸡的主意。把村里游荡的鸡直接抓了在外面架柴烧火烤了……


  

在村里各家莫名丢了若干只鸡后,终于有一天他正吃得满嘴流油时,被人赃俱获。他那感觉丢了颜面的老爹把他抓来痛打了一顿,他伤心气恼的老娘则哭肿了眼睛,从省城回来的'妹妹指了他的鼻子把所有难听话骂了出来……

这场风波过后,短暂地消停了一段时间。不久,村人又看到了烂醉的他,或是躺在草垛上,或是睡在猪圈旁……

直到有一天,在村外的小河里,有人发现了脸浸在河水里的他。被发现时,他已经没有气息了,却依然能闻到浓烈的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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